贵阳中医学院青年教师“种子计划”实施意见

发布时间:2011-11-14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(三)考核方式

对种子教师的考核实行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。

形成性考核工作主要由种子教师所在二级学院负责,每年年末由二级学院根据学校的要求和指导教师的培养计划,完成对种子教师学习情况的考核和评价工作(见附件3)。两年学习期满后,由教务处对种子教师进行终结性考核(具体考评指标见附件4),根据考核结果,定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。

七、相关待遇

种子教师完成两年的学习后,成绩合格者由教务处发放相关学习证明,人事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评聘职称。

指导教师的工作量按每学期54学时计算,每学期期末以课时津贴形式发放。

本实施意见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
附件:

1、贵阳中医学院种子计划指导教师申请表

2、贵阳中医学院青年教师种子计划申请表

3、贵阳中医学院青年教师种子计划形成性考核表

4、贵阳中医学院种子教师终结性考评表

以上附件在“教师登陆”处下载。

2011年10月27日

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:

上一页 [1] [2] [3] [4]

校内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