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介

发布时间:2011-09-01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贵阳市是贵州省的省会,是贵州政治、经济、文化交流的中心,中国古代以山北为阴,山南为阳,贵阳因城区位于贵山之南而得名。全市土地总面积8046平方千米,总人口340多万。

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,现下辖云岩、南明、小河、乌当、花溪、白云5个区、修文、息烽、开阳3个县以及清镇市,共10个基层人民法院。市中院位于贵阳市南明区市府路31号,内设立案庭、刑一庭、刑二庭、民一庭、民二庭、民三庭、行政庭、审监庭、执行庭(局)、书记官室、办公室、政治部、纪检、监察室、研究室、司法行政处、技术室、司法警察支队

等17个职能部门。

近年来,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各级党委的领导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,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,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,认真贯彻落实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紧紧围绕“公正与效率”的工作主题,认真践行“司法为民”的宗旨,坚持与时俱进、开拓创新、锐意改革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,狠抓审判工作、法院改革、队伍建设,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,为贵阳市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营造了和谐稳

定的社会环境和高效公正的法治环境。

【法院审判】立足审判实际,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打击制裁犯罪,维护社会政治稳定;调节经济关系,化解矛盾纠纷和监督、支持、促进依法行政。历年来成功审结了贵州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原董事长阎健宏贪污、挪用公款、受贿、投机倒把案,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受贿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、偷越国(边)境案,涉案金额达7000余万元的许杰、杜建生贪污案,成功审理并执行了拆除贵州省联合康乐公司1730平方米六层“瑞北大违章”行政案等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案件,为维护贵阳市的社会稳定,协调经济发展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作出了较大的努力,为建设“大贵阳”和实现“两个率先”做出了

积极的贡献。

【队伍建设】全市法院始终将队伍建设作为大事来抓,根据上级法院和省委、市委要求,认真开展了“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”教育、“规范司法行为、促进司法公正”专项整改等活动,审判纪律和工作作风有了改进,政治热情和精神风貌发生了明显的变化,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增强。在工作中涌现出了全国模范法官----蒋庆这样的典型人物,2005年5月,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官室获得最高人民法院、共青团中央授予的

“全国青年文明号”称号。

【法院改革】根据《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》精神,以公正与效率为价值取向,不断推进和深化法院改革:在立案环节,为了让公正从立案开始,实行电脑自动分案,不仅提高了立案效率,还有效防止“关系案”、“人情案”、“金钱案”的发生。进入诉讼环节后,普遍推行了排期开庭和审判流程管理制度,利用局域网,进行绿、黄、红灯警示,严格控制超审限情况发生。从2006年起,还将自我加压,在诉讼法规定审限内,缩短办案周期,实行双审限管理,提高工作效率。在审判质量方面,实行案件质量评查,对再审案件、被二审法院发回重审、重大改判的案件均进行听证,以增强法官的责任意识,提高案件质量。在裁判文书方面,制定评查办法,逐月内部评查,对差错者予以经济处罚,另一方面,还向社会公开征集差错裁判文书,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进行集中抽查,狠抓裁判文书质量。为了体现法院裁判的权威和尊严,从2006年开始,使用精心设计

的裁判文书封面,彰显司法庄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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